第二次去美國是2000年﹐當時真的好激喲﹗因為這次要到的地方比較多遠﹐我需要最少三個星期的假期﹐所以在和我上司談妥拿假的事後才安排行程﹐那知到我正式交上假紙時他竟然說不批我的假﹐一氣之下就辭職啦﹗當年還沒結婚生子就可以那麼肅漂亮瀟灑啊﹗(至少有過年輕瘋狂囉)。
這次我們總共六個城市﹐兩個國家﹐美國跟加拿大(當時還不需要簽證)。我們去了洛杉磯﹐拉斯維加斯﹐溫哥華﹐Juneau, Skagway 和 Ketchikan (都是在阿拉斯加的小鎮)。
洛杉磯就和上一次去沒什麼分別﹐所以沒什麼好寫﹐但是拉斯維加斯就要談談囉。拉斯維加斯可是名付其實的不夜城﹐差不多所有的店都是通宵營業和對有幾台老虎機的咧。除外就是她的燈飾了﹐真的和CSI﹐Las Vegas 一樣的喲。在這裡還有一樣特別的就是每個人都拿著一桶散錢到處走﹐也是從這家大酒店的賭場到另外家的賭場。而這些裝滿了散錢的桶﹐也是拉斯維加斯最值得收藏的記念品了(又免費又有代表性)。
離開拉斯維加斯後﹐我們就搭飛機到溫哥華。去溫哥華因為要乘郵輪遊阿拉斯加需要在溫哥華上船。對溫哥華印象最深該是她的機場吧。話說當我們抵達時﹐都要通過海關的嘛﹐在我和媽正在排隊等過關時﹐突然我面前出現了一隻黑狗﹐而它就坐在排我前的那個黑人旁邊。原來那是一隻海關用來查聞毒品的狗﹐只要它停留在誰的旁邊﹐那人就“大鍋”囉﹗結果那黑人真的被帶走了。
當然溫哥華不只有黑狗啦﹐她的環境好舒服﹐我們去的時候天氣很好。還有她的Water Front Open Market﹐賣的東西可是應有盡有咧 (但我忘了名字)﹗只記得和媽因貪人家的生蠔又大又便宜﹐就一人買了一桶來吃﹐讓我到現在都不敢再吃生蠔了﹗在溫哥華玩了四天後就開始了我人生的第一個郵輪遊。
Photo 1 : At Vancouver Water Front Open Market. (Where we ate a bucket of fresh Oyster).
Photo 2 : At Luxor Hotel, Las Vegas.
Photo 3 : That the free souvenir from Las Vegas, multipurpose oh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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