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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三, 02/11/2011, 晴
那天看了Stephanie寫關於讓小孩寫日記學英語的Blog後,讓我覺得這是個很好習慣的培養。
星期天那天,我們到Karamunsing逛逛,鍾家姐妹吵著要買東西,姐妹倆看到Dibo and Friends的玩偶,一個要價竟然是RM52.90, 好貴哦, 我告訴姐妹倆,如果她們要買那玩偶,就10個星期沒零用錢了。聽到10個星期,姐妹倆立刻就把玩偶放下了。沒想到這個給零用錢,學習如何好好應用錢,還真有點用。。。。
把玩偶放下後,我告訴姐妹倆到文具部看看,因為剛好有打折,姐妹倆就各自買了notebook,一個文件夾和漿糊。我對她們說,這就是她們的日記本了, 回到家媽咪會替她們安排文具。
鍾晴和她的日記組,她選了粉紅色,noteboo是Cars的,我也選了粉紅系列的文具給姐姐,包括了一支藍筆,一支筆芯筆,橡膠擦,三支colour highlighters,剪刀和塗改器。
鍾憶和她的日記組,她的是藍色系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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