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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, 8、3、2007, 晴


 


晴妈自有感觉以来对小孩的衣着一直都有着奇怪(晴爸和妈咪都这样觉得)的小小坚持。


 


第一坚持,我坚持不买那些有小小洞洞的衣服和裤裤给孩子穿,因为我觉得穿着那洞洞衣服的小孩好像很可怜的样子。别问我作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哦(妈咪也问过我),因为我不会答这问题,总之就是觉得看起来很可怜就是啦!所以姨妈老是讲我不让晴儿穿洞洞衣, 因她说那些衣服较凉爽嘛!


 


第二坚持, 我坚持在孩子出街是一定要穿鞋, 如果太小未能穿鞋时, 就一定要穿袜子。  因为我认为没穿鞋出街的孩子很可怜,好像少了一样东西似得,就是给我很不完整的感觉。难听点说,只有乞丐才是没穿鞋的嘛。所以小孩一定要穿鞋,不然就是穿袜,一定要穿!!!!这样小脚也不会冻亲啦!!!!也因为我的这个坚持,晴儿的鞋才会那麽多。


 


第三坚持, 我坚持孩子的衣服一定要分开家服和街服,不可以把家服穿街, 也不能把街服当家服穿。还有出街是一定要确保街服没有没洗干净的污垢,不然就会很难看的了。看过一些小孩穿着家服上街,如果干净整齐的都还可以接受, 但是如果是有洗不掉污垢的就真的。。。。。 唉。。。。。。可怜的孩子。


 


其实晴妈的这三个小小的坚持不会太离谱吧?只是有点奇怪而已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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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 = 鍾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